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被告人应立即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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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水清.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被告人应立即释放[J].河北法学,19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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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水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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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但是,有的同志认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被告人,可以不立即释放,理由是: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判决,在法定的上诉、抗诉期尚未过去的情况下,并未发生法律效力;法律规定只是应当立即释放,而不是必须立即释放,在特殊情况下,如在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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