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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的价值定位
作者姓名:翟秀红
作者单位:河南财经学院法学系 河南郑州450002
摘    要: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大量存在,使行政权力侵害老百姓的现象大量存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后救济措施,很难弥补已经造成的损失。因此,必须制定一部法律对行政行为的过程进行监督,这就是行政程序法。所谓的行政程序法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所依据的法律规范,它往往被当成实现行政实体法的一种手段和工具。所以,相对于行政实体法能给我们确定一个结果来讲,行政程序法只是实现行政实体法的过程、步骤、顺序和时限,它们具有从属价值;但行政程序法作为一个过程和步骤,也有它自身满足我们对公正、平等的需要,具有独立的价值,并且这两种价值不是截然分开的,具有内在的联系。

关 键 词:行政程序法  价值定位  自由裁量权  从属价值  独立价值
文章编号:1009-7759(2005)03-0040-03
修稿时间:200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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