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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讯
摘    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公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从10月16日开始,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受贿的,司法机关将使用“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定罪处罚。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国家工作人员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定罪处罚  司法机关  受贿罪  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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