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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刑事制裁——以《刑法修正案(七)》为视角
作者姓名:王梓臣
作者单位: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东营,257091
摘    要:为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第七条增设了一个新罪。从学理上分析,本罪的罪名可以确定为非法传播、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在新法刚刚颁布之际,从刑法谦抑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当原则的进路,对刑事立法作进一步考量,以检验和总结立法的得失;对刑事司法进行理论预设,以期司法实践能更好地理解和适用本罪。

关 键 词:公民个人信息  刑法基本原则  罪名  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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