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诱惑侦查作为特殊的侦查手段被频繁适用于那些具有高度隐蔽性、组织性的犯罪之中。国内学界和实务对诱惑侦查的关注较多,但对"犯意引诱型"侦查手段认定及其法律效果方面关注较少,这也导致了相关问题法律缺位,适法混乱的情形。基于"犯意引诱型"侦查手段的特殊性,可从实证研究、分析比较的角度对我国存在"犯意引诱"争议的案件从"案件类型""辩方抗辩理由""公诉方提起公诉的理由""法院裁判情况""法院判断标准"等方面进行具体分析和归纳总结,以确定我国犯意引诱的审查认定标准宜采主观审查和客观审查的混合模式,效力方面采"除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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