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年来,L市检察机关在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服务乡村振兴中做出一定成绩,但也存在检力下沉不到位、直接介入乡村治理深度不够、检察监督资源利用不足和自身功能发挥不稳定、机关法治建设溢出效应不明显等问题。适应新时代乡村振兴需要革新检察监督功能的办法,宏观上就是要进行检察环节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变为办案而办案的思维习惯,将检察服务重心下移到基层一线,强化基层组织行权、治权监督,因地制宜地创新多种形式的服务方式。微观上,需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系统性思维理论,按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遵循现代科学的“嵌合”原理,创造性地变“体系外”服务为“系统内”服务,变“帮扶式”服务为“责任式”服务,变“单元主导”服务为“多元协调联动”服务,变“参与式”服务为“嵌入式”服务,变“点面式”服务为“网络立体式”服务,改进检力下沉方式,以开放透明高效便民的信息化建设为基点提高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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