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中的几个关系
作者姓名:周波
作者单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摘    要:惩罚性赔偿是侵权损害赔偿之外一项独立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其适用并不能替代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应当释明,要求当事人明确其赔偿请求的性质及其具体数额,进而作出相应的裁判.应当以故意作为惩罚性赔偿唯一主观要件.合理开支不应纳入惩罚性赔偿计算的基数,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惩罚性赔偿与罚款、罚金性质不同且具有优先受偿性,不因当事人已被处以罚款或罚金,而免除依法应当承担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关 键 词:惩罚性赔偿  侵权损害赔偿  故意  恶意  许可使用费  合理开支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