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女为证清白投江谁这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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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莫华.15岁少女为证清白投江谁这责?[J].青少年与法,2009(2):2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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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莫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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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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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几年前,在南宁市邕江大桥发生了令人心痛的一幕:一名15岁的少女小韦,在和朋友玩时,被几名朋友认为偷了手机,没有人相信她的百般解释。为表示自己的清白,小韦纵身跳入江中,香消玉殒。此后,小韦的一名少女朋友涉嫌犯罪被警方拘留,检察机关后来认定她不构成犯罪,予以释放。之后投江少女的父母将这几名女孩告上法庭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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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少女 涉嫌犯罪 检察机关 南宁市 朋友 女孩 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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