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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女为证清白投江谁这责?
引用本文:莫华.15岁少女为证清白投江谁这责?[J].青少年与法,2009(2):29-31.
作者姓名:莫华
作者单位:广西
摘    要:几年前,在南宁市邕江大桥发生了令人心痛的一幕:一名15岁的少女小韦,在和朋友玩时,被几名朋友认为偷了手机,没有人相信她的百般解释。为表示自己的清白,小韦纵身跳入江中,香消玉殒。此后,小韦的一名少女朋友涉嫌犯罪被警方拘留,检察机关后来认定她不构成犯罪,予以释放。之后投江少女的父母将这几名女孩告上法庭索赔。

关 键 词:少女  涉嫌犯罪  检察机关  南宁市  朋友  女孩  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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