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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焦点
摘    要:日前,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对黎强等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黎强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7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20万元。2000年以来,黎强以渝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为依托,指使、授意家族成员、员工等有组织实施犯罪.形成以黎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关 键 词: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中国法制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焦点  下属公司  中级法院  有期徒刑  家族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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