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法中心主义”到“法律多元主义”——论中国商事法的法源建构逻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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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夏小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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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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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第55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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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过去三十年中,我国商事法的体系建构具有立法中心主义的特征,即突出强调立法在商事法法源体系中的地位,但却忽视了司法判例、商事习惯、学说理论对于商事法体系形成的作用,也未理解和掌握商事法开放的、动态的自我更新完善机制。在中国法语境下,这种建构理念虽然有其合理性,但也对商事法的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因此,有必要以法律多元主义取代立法中心主义,进而建构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商事法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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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事法 立法中心主义 法律多元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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