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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合法经营”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适用
摘 要:
两高《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针对合法经营活动而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形,制定了更严格的入罪门槛。准确理解并适用解释中为合法经营活动以及获利,对司法实践有着重要的意义。应厘清合法经营与非合法经营之间的界限,加强对为合法经营活动的审查;第六条规定中的获利应理解为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后,正常经营活动中的获利,应扣除成本计算获利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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