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非法证据的范围
引用本文:肖晗.论非法证据的范围[J].人民检察,2003(1).
作者姓名:肖晗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    要:证据的合法性实际上对证据有三个不同层面的要求:(1)须符合宪法的要求。例如,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这就规定了搜查取证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严禁刑迅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2)须符合实体法的要求。这主要是指证据在表现形式上符合实体法律规范所要求的证据的特殊表现形式(如书…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