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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调整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和部分海关领导干部管理体制的通知
作者单位:国务院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决定,对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正副行长和部分海关正副关长的干部管理体制作如下调整:一、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正副行长,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二、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杭州、广州、福州、海口、大连、青岛、厦门、汕头、九龙、拱北海关的正副关长,由海关总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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