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海南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已使我省成为名副其实的“长寿岛”、“健康岛”。目前我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93.04万,占总人口的11.23%。随着老龄化社会进程的加快,通过立法切实解决老年人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已刻不容缓。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海南实际,于2006年12月29日通过了《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这一法规的出台,对于我省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海南具有重要意义,其根本的着眼点就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和老有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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