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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就业岗位工伤事故谁担责?
作者姓名:朱国丰
摘    要:案例回放张某是某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张某的妻子也于今年失业。该市为了解决“零就业家庭”的实际生活困难,特地开发了一批公益性就业岗位。张某由被安排在一家公司操作电梯,每月工资由单位发400元,市财政相应补贴200元。某天,张某在开电梯时却突发心脏病死亡。家属要求公司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赔付,而单位认为张某属于公益性就业人员,

关 键 词:就业岗位  公益性  工伤事故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  工伤保险待遇  生活困难  就业人员  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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