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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学校保护
作者姓名:王瑞平
摘    要:学校保护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基本力量之一.一、学校保护的概念及特征学校保护指的是有关的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在校的未成年人(包括未成年的学生和儿童)实施的保护.它具有以下特征:(1)学校保护实施的主体是有关的学校及其教职员以及其它教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这里所指的学校包括普通中小学、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盲聋哑弱智等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幼儿园以及招收未成年人的各种文艺、体育、武术和特种工艺学校等单位.教职员是指在上述有关学校工作的领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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