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精神,为加快发展我区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节约能源,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刻认识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的紧迫性我区是土地资源和能源紧缺的省区,截至2005年年底止,全区人均耕地面积仅0.78亩,低于联合国划定的0.8亩警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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