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简论法律责任的本体论问题
作者姓名:
李放
林志敏
摘 要: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本文所理解的法律责任不是指制裁或惩罚本身,而是指违法者由于做出从法律的观点来看应受指责的行为和导致应受指责的结果,因而需要承受否定性结果的一种特殊义务。法律责任是一种义务。但这种义务和法律规范中直接规定的义务不同。后者一般说来叫第一义务,前者叫第二义务。如果第一义务得到了遵守,则不产生第二义务;只有违反第一义务,第二义务才会被加到违法者身上。可见,第二义务是一种特殊义务,它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