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例制度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研究(上)——德国判例制度及其对构建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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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雷安军 王留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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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宜宾学院 法学院,四川宜宾,64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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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经费资助,项目名称为“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研究”,该项目阶段性成果;宜宾学院青年基金项目资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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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今全球经济走向一体化,在法律领域内表现为两大法系日益走向融合。就判例制度而言,我们可以看到大陆法系的德国建立了事实上的判例制度。判例制度适应了德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并且促进了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应当借鉴德国的判例制度,通过司法解释赋予判例事实上的效力、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业务进行分工等方式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以满足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中持续增长的对法律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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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德国 判例制度 案例指导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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