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理想与行为选择:刑罚目的一体化剥离及其宣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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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敏. 制度理想与行为选择:刑罚目的一体化剥离及其宣谕[J]. 北方法学, 2015, 9(2): 3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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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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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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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国家博士后第5批特别赞助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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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罚目的是报应抑或预防的持久论争,最终在互相借势和依势中走向妥协,并形成融报应和预防于一炉的刑罚目的"一体化"论,其旨意在于既实现预防又实现报应正义。但预防失效引起的反思性思考、西方行为学发展中的现实人有限理性和有限意志论对理性人论祛伪,佐证了预防论实现的必要条件的不自足;犯罪人行为选择的双曲贴现和满意原则对犯罪人行为的牵引,翻转出预防观理性人逻辑前提与现实人行为选择的异曲;监禁刑特殊预防的负效应、预防性刑事立法遭受的诟病及社会对刑罚该当度内报应正义的认同,使刑罚的犯罪预防止于制度构建。刑罚预防逻辑与现实人行为选择背离使刑罚一体化与实践剥离,宣谕了刑罚应基于(潜在)犯罪人的非理性,慎重构建刑罚样态,采取多维预防措施修饬和提升人类理性继而矫正和预防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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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罚目的 预防犯罪 该当报应 双曲贴现 满意原则 |
The System Ideality and Choice of Conduct: Separation of the Integration of Prevention and Retribution and Its Connot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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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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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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