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北区构建“8-1”律师益民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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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新昌,鄢鸣.青岛市市北区构建“8-1”律师益民模式[J].中国司法,2012(9):112-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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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新昌 鄢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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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岛市市北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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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在新形势下大力弘扬和实践“雷锋精神”,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忠诚为民服务”活动,通过建立“8—1”律师益民服务长效模式,积极推动律师学习雷锋、参与便民惠民公益服务活动。所谓“8—1”益民模式,是在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事务所正常经营秩序和营业利润的前提下,每名律师平均每天从8小时内拿出1小时工作量来从事免费咨询、公益服务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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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律师队伍 市北区 青岛市 雷锋精神 为民服务 公益服务 律师事务所 长效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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