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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北区构建“8-1”律师益民模式
引用本文:郑新昌,鄢鸣.青岛市市北区构建“8-1”律师益民模式[J].中国司法,2012(9):112-112.
作者姓名:郑新昌  鄢鸣
作者单位:青岛市市北区司法局
摘    要: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在新形势下大力弘扬和实践“雷锋精神”,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忠诚为民服务”活动,通过建立“8—1”律师益民服务长效模式,积极推动律师学习雷锋、参与便民惠民公益服务活动。所谓“8—1”益民模式,是在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事务所正常经营秩序和营业利润的前提下,每名律师平均每天从8小时内拿出1小时工作量来从事免费咨询、公益服务等活动.

关 键 词:律师队伍  市北区  青岛市  雷锋精神  为民服务  公益服务  律师事务所  长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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