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意见纠错机制及制度探讨——以面向社会服务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为视野 |
| |
作者姓名: | 朱兰 |
| |
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重庆高校物证技术工程研究中心重庆,401120 |
| |
摘 要: | 司法鉴定意见是鉴定人进行科技实践的产物,因而出现错误鉴定意见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在法定的重新鉴定之外,由原司法鉴定人在程序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复核鉴定"自我纠正司法鉴定意见的错误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对策。基于此,以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为研究的视野,以复核鉴定为基本形式,探讨司法鉴定意见纠错的机制并创设相应的制度,将有利于诉讼和司法鉴定。
|
关 键 词: | 鉴定意见 纠错机制 社会鉴定机构 制度构建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