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通告的通知
作者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
摘    要: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建立规范的农村税费制度,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经国务院批准,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9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通告》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张贴到乡村,宣传到农户。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