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基层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理论范式、制度模式及协同发展向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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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理论上,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都是对现实中代议制民主实践的回应。前者专注于论证代议制民主在实践中的合理性,后者则旨在直面和弥合代议制民主实践与民主价值诉求之间的差距,两者都有其合理性和功能定位。在中国基层民主实践中,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分别探索出各具特色的制度模式,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选举民主是一种强调平等投票权的零和偏好聚合机制,而协商民主是一种强调平等话语权的共和偏好聚合机制,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有着各自的比较优势和不足,两者协同发展是推进我国基层民主建设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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