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1月8日俄罗斯国家杜马通过了新版《俄罗斯联邦林业法典》。新版《林业法典》规定林业资源属于联邦财产。依据经济、生态、社会意义对林业资源重新进行分类,确定了利用林业资源的法律规章。确定了有关森林开采、建造林业和林业加工基础设施等问题的准则。规定只有国有和地方政府所有的以及通过国家调查登记在册的林区才可以出租。在新法典中出租期限被缩短,并规定通过招租签订合同的出租期限为10年至49年,不通过招租签订合同的出租期限为1年至49年。林区可以提供给国家和地方政府机关以及科研教育等单位长期(无限期)使用。该法从2007年1月1日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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