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竞争性领域中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要吸引各方面投资,加快发展"。可见,在竞争性行业,国有企业不是退出,而是在适当条件下,要加快发展。但是,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过程中,有人却认为,国有企业应该退出竞争性领域,而不应该与其他经济成分在市场经济中进行竞争。特别是中共十五大提出了国企改革要"抓大放小",以及国有经济多种实现形式的改革方案,就更有人误解,以为国有经济要退出竞争性行业。他们认为,适宜国有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主要是公用事业、公共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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