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不能容忍的渎职犯罪——安徽省黄山市政协原副主席吴洪明渎职犯罪案剖析
摘    要:"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很多事情是约定俗成的,只要考虑到对大局有利,对长远发展有利,让局部做些牺牲,都是允许的。这种现象现在到处都是。"5月12日,安徽省黄山市政协原副主席吴洪明(副厅级)在芜湖市中级法院的法庭上,为自己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6800余万元经济损失的行为振振有词地开脱道。吴洪明这里所说的"约定俗成",实际上无非就是想表明,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