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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某的起诉应否受理
作者姓名:焦玉珍
作者单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摘    要:1988年7月8日下午,某中学教师姜某同邻居李某在该校姜某的住房前,因琐事发生口角,进而厮打,后经校领导调解平息。当晚10时40分许,李某之子白某与李的未婚女婿宋某在该校厕所外,对姜进行殴打报复,将姜打伤。经医院诊断证明为,头皮裂伤,颈部软组织挫伤,颈椎有可能骨折。据此,公安分局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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