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认定及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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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百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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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山西,太原,0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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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加大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针对我国刑法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认定标准不明确、处罚过轻,导致检察机关侦查取证难等问题,建议尽快修改刑法,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认定标准加以明确。并建议加大处罚力度,对犯罪嫌疑人不能说明其巨额财产或者支出的合法来源,则应当按贪污罪或受贿罪从重处罚。这样既有利于侦查机关对此类犯罪的准确认定,还有利于严厉打击和震慑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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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法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举证责任 刑事处罚 |
文章编号: | 1008-8431(2006)03-0054-03 |
修稿时间: | 2006-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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