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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时代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
作者姓名:刘善敏  刘争先
摘    要:在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个人信息的收集与利用成为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此同时,在个人信息的保护中出现了一些纰漏,如个人信息被外泄,未经权利主体同意用于商业运作,利用个人信息进行欺诈等等,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而目前我国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是将其归于名誉权之下给予保护的,是一种间接保护,而个人信息被用于上述目的,是基于其财产属性的显现,传统的单一的人格权的保护方式已不能够完全地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因此有必要从民法上另辟蹊径。

关 键 词:个人信息  个人隐私  财产属性  财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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