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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断案
作者姓名:杨学友
摘    要:正儿子不尽赡养义务,可否索回赠与财产?老郑与老伴生有4个子女(2儿2女),早在8年前分家时,受老家固有的财产"赠儿不赠女"的传统思想影响,老俩口将原来农村的3间平房分给了小儿子郑晓勇(房屋产权证上系老郑的名字,一直未更名过户,但一直由小儿子一家居住);20万元现金给了在城里工作的大儿子郑大勇。老郑与两儿子还写有扶养协议。如今,随着年龄增高,需要两个儿子赡养时,儿子却把责任推到女儿身上。对此,老郑与老伴非常伤心、气愤,更后悔当初将财产赠与他们。

关 键 词:赡养义务  房屋产权证  上系  大勇  闲来无事  婚姻关系  夫妻共同财产  存续期间  生有  郑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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