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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我可拒付房租吗
摘    要:法官: 2006年7月16日,我租赁刘某的两层楼房用于开办制衣厂,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3年,即自2006年7月16日起至2009年7月17日止。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各付清当年的上半年、下半年租金。2007年9年,房东刘某突然提出房屋不出租了,理由是开办制衣厂会弄脏墙壁。

关 键 词:租赁合同  房东  房租  合同约定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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