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能力是执政能力的最重要表现——云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考 |
| |
引用本文: | 尹钟瑞.构建和谐社会能力是执政能力的最重要表现——云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考[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7,9(4):164-166. |
| |
作者姓名: | 尹钟瑞 |
| |
作者单位: | 云南丽江市委党校,云南,丽江,674100 |
| |
摘 要: |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到新阶段的必然选择,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党中央在六中全会做出构建和谐社会的决定合民心、顺民意.云南这样一个边疆民族地方,与内地相比有许多特殊性,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也面临与内地有许多不同的要求.本文力图把中央的要求和云南的实际结合,以此对云南的和谐社会建设有所推动.
|
关 键 词: | 构建 和谐 社会 发展 |
文章编号: | 1671-0681(2007)04-0164-03 |
修稿时间: | 2007年3月14日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