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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的技术成果应归谁?
作者姓名:曾昕
作者单位:湖南擎宇律师事务所 律师特邀主持
摘    要:小王是甲单位的技术工程师。小王从小就爱动脑筋,喜欢动手发明创造,年纪轻轻的就拿到了市里授予的“科技进步奖”。大学毕业后,分配到甲单位搞技术开发工作,由于做事踏实,深得单位领导信任和喜爱。2001年,小王因个人原因决定向单位辞职。辞职后,小王废寝忘食,将原单位交付的技术革新任务——一台可以提高原单位三倍生产率的新型设备终于在辞职后的第六个月完成了。小王准备将该设备的技术图纸卖给相关行业乙单位。甲单位闻悉,急忙找到小王,他们认为这份图纸应归甲单位所有,小王无权处理;小王则认为,自己已脱离原单位达半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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