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经济环境必须优化司法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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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夏国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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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 副书记、副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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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机关是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后屏障。要独立、平等、公正、高效、透明地解决市场主体之间的矛盾纠纷,保证市场运行的正常有序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就必然要求司法理念与之相适应。因此,当前很有必要在社会成员、司法人员特别是党政负责干部中,突出强调纠正四种思维定式,强化四种法治意识。一是要纠正司法活动神秘化的思维定式,强化公开透明的意识。司法公开是与司法活动神秘化相对立的。司法活动神秘化是封建专制制度下司法的一种典型特征。由于司法是秘密进行的,人们无法了解和监督,不仅容易导致暗箱操作、幕后操纵、徇私舞弊、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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