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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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14年12月31日)沪府办发〔2014〕7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4〕20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副局级),为上海市民政局管理的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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