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机管局制订的《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摘 要: | <正>(2015年4月28日)沪府办发〔2015〕2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机管局制订的《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推进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节能技改,加强节能管理,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上海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