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和解制度的设立及适用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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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 广西梧州543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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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和解制度是恢复性司法理念下的一种产物,它兼顾被害人与加害人合法权益的双重保护功能,最大限度地恢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的和谐性。当前,为构建和谐社会,我国不少地方司法机关都在大胆试验刑事和解。然而,由于国家还没有出台针对性的法律,各地的模式和做法不一,在实践中遇到了不少法律和实际操作问题。因此,很有必要针对实际情况从法律上设立和完善刑事和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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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和解制度 设立 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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