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信用社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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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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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豫政办〔2004〕11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妥善解决农村信用社改革中的有关问题,根据10月26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继续下大力气做好清收不良贷款工作。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清收难度大,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本着积极负责的态度,切实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要下决心重点清收党员、干部、农村信用社内部职工以及政府有关部门拖欠的贷款,同时也要清收群众拖欠的不良贷款。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拖欠或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必须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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