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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完善
作者姓名:姜忠
作者单位:山东警察学院法律部,山东,济南,250014
摘    要:在行政诉讼证明标准问题上,应该直面现行"客观真实"标准的缺陷,借鉴大陆法系国家诉讼法中普适的法官自由心证标准。同时,不能照搬国外行政诉讼证明标准,而应结合我国的行政实践,构建多层次的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可将其设定为排除合理怀疑标准、占优势盖然性标准、合理可能性标准,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形对应适用。

关 键 词:证明标准  多层次  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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