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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形式”辩护?
引用本文:杨培国.刑事辩护?“形式”辩护?[J].中国律师,2010(2):28-29.
作者姓名:杨培国
作者单位:北京燕园律师事务所
摘    要:多年来,我很少做刑事辩护业务。原因不在于自己“为稻粱谋”去放弃收费相对低廉的刑事辩护业务,而商人般地去热衷收费相对较高的民商案件,只在于对刑事辩护业务,我有着一种“爱你真的很受伤”的感觉。

关 键 词:刑事辩护业务  “形式”  民商案件  收费  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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