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对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租赁问题的看法
作者姓名:
叶建国
作者单位:
上海县人民法院
摘 要:
(一)由原告双方共同租赁的房屋,只要其中一方愿意搬出的,应由不搬出的一方作出经济补偿,在双方协商不成时,法院可以判决房屋租住方给予搬出方因搬迁及租住私房需支付的经济费用,具体数额一般宜掌握在三年时间的房租费用和搬迁过渡费用内。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