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 当前犯罪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趋向低龄化,出现了中小学生犯罪增多的情况。中小学生一般是7岁至17岁的在校生,其中以11岁至17岁这段年龄的中小学生犯罪较多(当然,本文指的犯罪活动由于年龄原因不一定构成了犯罪)。随着社会的发展及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小学生早熟,智力发育早,犯罪的年龄也有提前的趋势,大量的调查资料表明,中小学生的犯罪有以下几个值得注意的发展倾向,表现在: (一)犯罪的数量有上升的趋势。以厦门市为例(下同),1985年,市公安局查获的1068名犯罪成员中,在校中小学生占了102名,与84年的77人相比,上升了32.46%。1986年1—5月市公安局查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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