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诉源于以言代法──一起债务纠纷案件诉讼纪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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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爱红 臻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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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济宁恒正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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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6年1月,山东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根据本院(1995)经二初率第90号民事判决书和原告提交的申请执行书,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要求被执行人偿还申请执行人的贷款。因被执行人们逾期不予履行,执行庭依法通过银行将被执行人广播电现目帐户客款389250元转入申请执行人重点工程物资供区公司的帐户上。这是一桩企业公司状古政府部门且有重大影响的债务纠纷案件,判决已经生效执行。但是,被告败诉并成为债务人的教训却是沉重的。风波乍起,成了债务人还莫明其妙1995年5月10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广播电视局送达一份起诉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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