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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若干问题探讨
作者姓名:赵建国
作者单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丰富起诉权的内容、积极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这类案件中受损害的财产必须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适用不交诉讼费、不调解、刑民一并审理、不反诉等原则,检察机关应有调查取证权、出庭权、审判监督权等权力.

关 键 词:检察机关  刑附民  意义  条件  原则  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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