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解释的客观立场再述——以司法能动性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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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道萃.刑法解释的客观立场再述——以司法能动性为视角[J].研究生法学,2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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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道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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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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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解释不可避免,刑法解释的立场是刑法解释目标作用后的结果。刑法理论历来有主观、客观和折中刑法解释立场。客观说是目前的主流学说,因为这一立场有效协调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更有利于实现刑法目的和功能。我国现为社会转型期,面对司法危机的挑战,理性的司法能动主义值得提倡。司法能动性理念体现了刑法解释的客观立场之内涵,有助于维护解释结论的可接受性和提高刑法的适应性。在有限度的司法能动性理念中,刑法解释的客观立场仍然要恪守宪政精神,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保证解释的合法与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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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法解释 司法能动性 客观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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