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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摘    要:编辑同志: 我丈夫在外已经四年了,长期以来,他从来没有寄过分文回家。我于2003年8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我丈夫及他的律师在庭审中,出示他在外欠别人有七万元欠款,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我承担一半的债务。请问:如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

关 键 词:法律咨询  《婚姻法》  中国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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