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便利假冒他人名义领取补偿款如何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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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智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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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 所长、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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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介卢某,某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区政府党组成员。2001年11月,卢某在协助做某景区影艺山庄拆迁工作的过程中,多次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和拆迁指挥部工作人员提出,要求对本不属于景区拆迁补偿范围的某摄影报社经理部投资山下土地时付给区房产公司的20万元和陈某个人在景区土地投资23万元的问题在景区拆迁中予以解决。2002年1月,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摄影报社经理部补偿21万元,对陈某补偿23万元。2002年5月10日,卢某模仿陈某的签名,将摄影报社经理部原在山下投资的20万元说成是陈某以摄影报社经理部的名义在山下的个人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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