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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资源国家所有之辩
引用本文:张璐.气候资源国家所有之辩[J].法学,2012(7):12-17.
作者姓名:张璐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基金项目:上海市第三期重点学科——经济法学(S30902)学科建设项目和高水平特色法学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程(085工程)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土地资源是自然资源领域最早设定所有权的自然资源类型,对某个类型自然资源设定所有权,该自然资源需要具备三个最基本的前提条件,即稀缺、能够被比较准确地特定化和在开发利用过程中没有外部性影响或者影响很小。对于多数自然资源类型来说,所有权存在明显的适用局限。气候资源不具备设定所有权的前提条件,因此,法律制度设计不能以设定所有权为前提。

关 键 词:气候资源  自然资源  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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