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查处辽宁拉票贿选案的警示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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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16年9月1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辽宁省人大选举产生的部分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的报告,确定45名全国人大代表因拉票贿选当选无效,决定成立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组。据报道,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102名全国人大代表中,有45名涉及拉票贿选;本届辽宁省619名人大代表中,有523人涉及贿选。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有组成人员62名,其中38名因代表资格终止,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职务相应终止,常委会组成人员已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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